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辽宁省智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公路(桥隧)地质雷达检测系统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辽宁省智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公告邀请形式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公路(桥隧)地质雷达检测系统 一套。
2.2交货日期:签订采购合同后7个日历天内,具体供货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要求: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17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3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人民币的公路(桥隧)地质雷达检测系统供货合同业绩。
3.1.3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②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4其他要求: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有所投设备(公路(桥隧)地质雷达检测系统)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书或代理证明文件;进口设备如不是国内总代理除了具有进口设备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还需制造厂商给国内总代理的代理证明文件(若授权书或代理证明文件为外文,应附相同格式的原文翻译)。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3.3在同一合同包内,同一品牌的设备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与响应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9月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01室(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南侧四楼)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持下述相关原件及简装成册的报名存档资料(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购买采购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②委托代理人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系统打印的本人缴费明细,上述资料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的全本复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文件费采用转账或刷卡缴费,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于洪新城支行
银行账号:36470188000092268
汇编凭证需注明项目信息(地质雷达文件费)。
4.3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将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9日14时0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釆购人将予以拒收。
5.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365滚球网站》(www.lnjttz.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智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24-23302231
采购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李女士、徐先生
电 话:024-23304808
传 真:024-23304808
邮 箱:LNCT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于洪新城支行
账 号:36470188000092268
lnsjtjt@126.com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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